据驾校软件(www.ay001.com)得知,在今年的四月份就有条规定,个人允许不通过驾校而考取驾照,这个消息一出,吸引了很多年轻人,这让很多人觉得不用再交这么昂贵的学费,可是,从四月份到现在,真正让市民感到困惑的是,车管所不承认这条规定,个人必须通过驾校学习后,才能考驾照,这让我们很气愤,于是,就有了第一个敢和车管所叫嚣的人,百度搜索《沈阳一市民敢和车管所叫嚣 “个人可以直考驾照” 》,即可找到相关文章,笔者写到这里,有点佩服该小伙子。
公安部交管局由此回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笔者小思从这条规定可以提炼出几个关键词:教练,指导,指定路线,指定时间,应当使用,教练车。让我们继续提炼这几个关键词,就变成了,指定,教练,应当使用,教练车。
从这几个关键词可以看出,确实没有什么驾校这个大头了,但是还有两个因素,就是教练和教练车,最主要的还是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去学习,这不明摆的还是在驾校里学习吗?某人和某人竟然穿一条裤子,真不知道拿了什么好处了,从沈阳小伙一把告到法院这次事件来看,驾校方面和车管所不是很服气,看的还继续硬撑下去,不知道结果如何,请大家密切关注此事件。
那么,究竟我们要面临什么三大严重后果呢?
首先就是教练的地位飙升。
这样的后果给大家带来不可想象的教练费的昂贵,虽然没有驾校现在价格的高,但是久而久之,也能超越驾校现在的费用。
再次就是场地紧张。
城市的地方就这么大,想老老实实的能考过这场考试,就得用驾校的场地,毕竟驾校已经开了很久了,驾校的场地也接近于考试现场的情况,如果自己不想用驾校的场地,很难在同一个地方找到合适的练车的地方,如果有,也不适合,或者人也是很多的。
交管局其实已经明确提到必须在指定路线,指定时间进行,这就变相的把人们又引回驾校里,变来变去还是给驾校提供了赚钱的机会。
因而,真要让“公民绕过驾校直接考驾照”成为普遍现实,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突破:
其一,倘若在练车过程中必须使用教练车、由教练员指导,不妨放开教练市场,教练无须再挂靠驾校名下,可以个体教练名义直接指导学员。形式上可以像律师、会计师那样建立职业资格准入制,由政府给专职培训驾考的教练核发资质证书,学员在他们的辅导下,认为可以申请考试就自行约考。
其二,切断驾校和交管部门的利益链,学员可以选择资质好的驾校进行培训,然后再自行约考,所有考试均与驾校无关。
其三,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实施近10年,眼下我们已经成为汽车大国,学车人员逐年增加,应当说现时的学车条件已今非昔比,那么能否在“应当使用教练车”的规定上做些修改和突破,值得探讨。在其他一些国家如美国,公民学车家人朋友都可当教练,他山之石,可否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