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6月2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新手撞人,驾校要不要担责?这两天,厦门不少网友在网上热议这一问题。
这一热议,缘于6月18日晚上,宁波奉化一女子倒车入库时,将老公撞死后,又夹死了自己。当时,他们6岁的小女儿就坐在车上目睹了整个过程。
针对网友们关注的问题,昨日,导报记者采访了法官、律师和厦大法学院的专家。
▲奉化一女子倒车不慎撞死丈夫,将头伸出窗外又夹死自己
追问1 新手出事,该不该倒查?
由于驾车的女子是新手,刚领到驾照才一个多月。因此,网友们纷纷热议:是不是驾校没有培训到位,没有教导学员养成好习惯?
还有不少网友呼吁:发生类似悲剧后,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对驾校进行倒查,调查驾校是否在培训中尽到责任,是否在向社会输送“马路杀手”。
导报记者了解到,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去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推出了17项措施,其中,就包括了针对驾驶人培训、考试的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
该措施规定,每月汇总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培训质量责任倒查,对存在考试合格率排名靠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暂停受理报考申请。
对此,厦大法学院教授黄健雄认为,发生这类悲剧后,有必要启动倒查程序,只要发现驾校确实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就可以追究驾校责任,对驾校作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停业整顿甚至取缔培训资格。
一位道路交通法庭的法官还指出,倒查对象不应当只限于驾校,还应当对负责考试和发证的单位进行倒查,如果发证单位将驾照颁发给不合格的驾驶员,也应该追究其责任。
追问2 新手撞人,驾校要赔吗?
培训不到位,新手撞人导致伤亡,这种情况下,驾校要承担责任吗?
“有行政责任,没有民事赔偿责任。”黄健雄教授说,受害者要向驾校索赔,缺少法律依据。因为,无论是《道路交通法》还是《侵权责任法》当中,都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认为,新手撞人后,产生三类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 行政责任。如果车祸导致刑事责任,应该由驾驶员自己承担。对于民事责任,如果学员已经通过考试,合法取得驾驶证,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受害者也 是难以追究驾校的民事责任。
林志铭律师也认为,新手撞人,不应由驾校承担赔偿责任。“这如同学生毕业后违法犯罪,受害者不能向学校索赔。一样的道理,学员拿到驾驶证后,就不能让驾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了。”
那么,如果是学员根本没有参加培训,只是通过驾校非法购买驾照,驾校也无须承担民事责任吗?对此,一位道路交通法庭的法官说,这种情况下,驾校有过错,就难逃其责。不过,非法购买驾照的新手自己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另外,发证单位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隐忧
倒车考试“要探头” 过去教练都这么教
奉化女子倒车入库,怎么会撞死丈夫,又夹死自己呢?昨日,厦门一位驾校的教练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这名新手及其丈夫公在倒车时犯下多个错误。
首先,她丈夫站在车后面指挥,这本身就是冒险,正确的方式应该是站在车的侧边。其次,她准备下车换丈夫上来倒车时,或许是踩到油门,结果把丈夫顶在墙上。最后,她又因把头探出车窗外,导致头被夹在车库门框和车门之间。
可见,她把头探出车外,是导致自己被夹死的直接原因。不过,导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厦门很多新手在倒车时,都喜欢把头探到车窗外,因为,这是教练教给他们的“应试秘籍”。
“我们在驾校培训时,教练就是这么教的。”一位刚拿到驾照数月的学员说,教练告诉她,在倒车入库和侧方停车考试时,要把头伸到车窗外看地上的线,而不是通过后视镜观察。
“那一家人太惨了!我也看了那个新闻。”昨天,道路交通法庭的一位法官说,应该考虑调整当前考驾照的制度,特别是要反思驾校培训中存在的应试教育问题。法官举例说,“倒车要探头”这样的教导方式,就是为了应付考试,培养学员危险的习惯。
值得庆幸的是,这一问题已经引起厦门交警的重视,为杜绝“应试驾考”,上个月起,驾考科目二开始严抓学员探头和将身体伸出车外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