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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驾驶人考试改革措施之甘肃交警

时间:2016-07-06 来源:admin

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印发 《甘肃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自主报考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公交﹝2016﹞21号

  各市、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甘肃矿区公安局交警支队: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精神,全面推进实施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自主报考工作,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139号)和部交管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自主报考工作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甘肃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自主报考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16年2月18日

  

  甘肃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自主报考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精神,保障考生约考权益,促进驾考廉洁公正,根据公安部《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139号)和部交管局印发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自主报考工作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部交管局确定的全国自主报考试点城市兰州,2016年3月底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自主报考比例达到总考试量的50%,4月底达到100%。
  (二)武威、定西、庆阳3市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省先行推广应用,5月底自主报考比例达到30%,8月底100%。
  (三)其他市州自2016年6月1日开始推广应用,8月底自主报考比例达到50%,10月底达到100%。

  (四)2016年12月底,总队原互联网“网上车管所”机动车驾驶证考试预约系统停止使用。2017年1月1日,全省考试预约全面实行考生互联网自主报考,实现驾驶培训和考试报考分离,维护群众学驾考证权益,促进考试公开公正。
  二、组织领导
总队成立全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自主报考推进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自主报考工作的指导、督促。总队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同时兼驾驶人考试自主报考工作专班,专职负责推进实施工作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各市州也要成立相应专门机构,落实推进实施各项措施。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自主报考依托于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施。目前,全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系统软硬件部署和互联网业务办理中心、用户注册窗口、业务岗位设置及短信接入、业务培训等工作已基本完成,各地要在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的基础上,按以下工作步骤和措施推进自主约考的实施。兰州按全国试点要求和确定的目标进度,加快推进力度。
  (一)摸底准备阶段(2016年4月底前)

  1.摸清考试工作底数。组织对现有的培训考试能力、排队约考和考试积压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摸清本地考试预约的实际问题,掌握详实的基础数据。根据自主约考新规则,充分预估实行自主报考可能面临的考试压力,有针对性地制定自主报考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
  2.开通受理通道。在车管所和驾校(自愿原则)配备电脑(windows7系统)、高拍仪、身份证读卡器、USB-KEY数字证书等装备,开通约考平台,为考生注册和自主约考提供方便。在市州车管所设立考试预约窗口,直接受理学习驾驶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不足半年有效期限考生考试约考。
  3.落实考试费分科目收取。调整考试收费方式,取消由驾校统一代收的方式,实行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分科目收取。总队协调省财政厅、商业银行建设网上缴费系统,实现考试费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网上缴费系统未建成运行前,在市州车管所和各考场业务大厅设立收费窗口,对预约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收费,考生凭缴费凭证和预约凭证参加考试。
  4.组织驾校动员培训。组织驾校负责人和业务人员进行宣讲动员,讲解自主报考的具体实施办法、约考规则和操作程序,取得行业支持和配合。对自愿配备考生注册设备的驾校,组织对驾校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推进学员注册。印制约考平台使用手册或挂图,发放驾校供学员学习掌握约考平台功能和使用方法。协调驾校将学员用户注册纳入教学范围,指导学员在约考平台上完成用户注册、信息录入和手机绑定。2016年3月底前,新受理报名考生的互联网注册率达到90%以上,2016年10月底,参加驾驶人考试考生的互联网注册率达到100%。
  6.组织内部测试。分科目安排少量考试计划,协调部分驾校,组织部分学员进行约考测试。总队在兰州、定西先行开展异地约考测试,组织部分考生实地异地考试。通过测试,及时发现、解决系统功能问题和考试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部局将统一开发考试档案电子化管理模块,改变当前驾校参与考试过程管理的模式,采用考试员密钥认证签名、考生领证前手写签名等方式确认考试成绩,在考生考试合格后,通过综合应用平台打印申请资料和考试成绩单,统一归档。各地要提前做好业务流程调整准备工作。
  8.广泛深入开展宣传。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多渠道开展自主报考宣传,公告全面启用约考平台的工作计划安排,公开考试能力、考试计划、约考规则、操作程序和常见注意问题;印制宣传手册,在驾校报名点、交通管理各业务窗口、社会公共场所等地方向群众发放。
  9.集中消化考试积压存量。考试积压严重的市州,通过购买社会考场服务、增加考试警力、延长考试时间、推进考试业务下放等措施,全力缓解考试积压存量。总队将督办通报,视情对积压严重的市州强制安排异地考试。考试场地、能力严重不足的市州,尽快制定社会化考场建设规划,优化考点布局,有序引导社会化考场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满足考试需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至12月31日)

  10.合理制定考试计划。根据推进计划、本地考场布局和考试能力,按小时划分考试场次安排考试计划。条件具备的市州,可科学安排科目二、三考试场次,实行两个科目一次预约连续考试。具备2个以上考试场的市州,考试计划按合理划分区域、考场随机分配、方便就近考试的原则制定,防止考场之间不公平竞争和形成新的利益链条。
  11.公开考试信息。通过约考平台,向考生公开考试场地、考试路线、考试流程、交通方式等考试服务信息,公开考试员、考试计划、举报监督、回访调查等警务公开信息,提供考生排队位次、约考进度、约考结果等信息查询。
  12.加强告知提示。对提出约考申请的考生,要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告知约考结果,在约考平台提供信息查询;约考成功的,要告知考试时间、场次和交通方式等信息。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考生,采用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告知提示。同时,要加强社会提示,告知考生及时查询约考平台信息,尽可能避免短信推送延迟、耽误考生考试的问题发生。
  13.建立绿色通道。对因停电、恶劣天气等特殊原因临时取消或调整考试计划的,要及时通过约考平台、短信等方式公布或告知考生相关信息,考生可以按调整后考试计划参加考试,也可以按原排序再次约考。对学习驾驶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止不足6个月的考生,允许考生每科目约考1次,不列入网上约考计划,并在约考平台和考场公开相关考生信息,供社会监督。
  14.严密考试组织。推行候考考生身份自动鉴别,实行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实现考试员与考生、驾校信息相互屏蔽,促进考试公平公正。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加考场管理人员和考试辅助人员,落实统一监督管理措施。驾校教练和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考试过程组织和管理。
15.落实回访调查。依托约考平台实行考生回访制度,考生在约考前对上一科目考试情况进行评价反馈。开通互联网违规举报专栏,接受考生对考试员和考场工作人员违规问题举报投诉。落实专人,汇总梳理举报回访投诉信息,及时核查违规线索,从严查处违规发证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驾驶人自主报考是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的关键性措施,关系到培训考试改革的成败,相关工作涉及内部配合和外部协调,是对驾驶人考试组织计划、技术保障的一次考验。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及早安排实施,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序顺利推进。兰州要组织推进专班,靠实责任,细化分工,建立完善制度,明确阶段任务,倒排工期,按期实现确定的工作目标。
  (二)全力做好保障。要重点做好考试组织保障、系统运维技术保障和应急预案、风险管控等保障工作,确保平台运行正常、考试有序顺利。要建立健全与约考平台配套工作机制,落实经费和人力保障。要加强约考平台运行监控,及时查处非法入侵抢占约考名额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约考平台稳定运行。要针对自主约考后考生交通方式的变化,积极协调交通、公交运输企业和驾校,做好考生接送的服务保障。
  (三)加强检查考核。省厅已将机动车驾驶人自主报考工作纳入对各地2016年度公安机关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并列入《2016年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点》,各地要强化检查督导,对工作措施不落实的,要予以问责。总队将每周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对进度缓慢或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将约谈支队领导。
  (四)及时上报情况。自2016年3月1日起,各地每半月向总队上报工作推进实施的进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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